還記得在《新世紀福爾摩斯》(Sherlock)中,總是被夏洛克說「蠢」的蘇格蘭場(Scotland Yard)嗎?
蘇格蘭場其實不在蘇格蘭,它也不是什麼類似訓練場的組織,而是英國人對於倫敦警察廳(Metropolitan
Police Service,註1)總部的轉喻式稱呼。
1829年9月29日,在內政大臣羅伯特.皮爾爵士(Sir Robert Peel,1788~1850,註2)主導下,倫敦警察廳成立。
現在的倫敦警察廳,負責整個大倫敦(Greater London,註3)除了倫敦市以外地區的治安與交通,並配合指揮反恐、保衛皇室與政府高官。
因此,它是英國最大的警察組織,2011年起由總監(註4)伯納.霍根-豪爵士(Sir Bernard Hogan-Howe,1957~)負責。
那麼,倫敦警察廳為什麼被叫做蘇格蘭場呢?
那是因為它成立時,總部坐落於白廳廣場4號(4 Whitehall Place),後門正對一條名為大蘇格蘭場(Great
Scotland Yard,註5)的街道。
由於這個後門後來成為倫敦警察廳的公眾入口,倫敦警察廳也就被稱為蘇格蘭場了。
即使經過1890年與1967年的搬遷,倫敦警察廳現址位於百老匯10號(10 Broadway),這個地點依舊被稱為新蘇格蘭場(New Scotland Yard,註6)。
1964年5月15日刊載於美國《紐約時報》(The New York Times)上的一篇文章是這麼描述蘇格蘭場的(註7):
「如果說華爾街這個名字代表著紐約的金融王國,那麼蘇格蘭場也起著相同的作用——代表著倫敦警方的一舉一動。」
附註:
1. 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 直譯為「首都警務處」。
2. 皮爾爵士後來曾於1834至1835年,以及1841至1846年二度擔任首相,當時他的黨籍為保守黨(Conservative)。作為倫敦警察廳的成立者,他創立了現代警察制度,因此在多數英語國家中,他的暱稱 Bobby 被用來稱呼警察(就跟我們叫警察「條子」是一樣的)。
3. 大倫敦為英格蘭9個一級行政區劃「區域」(Region,1號為大倫敦)之一,同時也是48個「名譽郡」(Ceremonial county,土棕色者為大倫敦)之一,由倫敦市(City of London)與32個倫敦自治市(London borough)所組成。
4. 總監(Commissioner of Police of the Metropolis)是倫敦警察廳的主管,霍根-豪爵士為現任總監,即第27任。
5. 大蘇格蘭場的名稱來源,據考證,有可能是聯合王國成立之前,蘇格蘭國王在倫敦的行宮,或是蘇格蘭駐英格蘭大使的辦事處。
6. 新蘇格蘭場的地點一共有兩代,現址即1967年成立的第二代地點,1890年成立的第一代地點位於維多利亞堤岸(Victoria Embarkment),離現今英國國防部(Ministry of Defence)並不遠。
7. Farnsworth, Clyde H. "Move is planned
by Scotland Yard," The New York Times, May 15, 1964.
資料與圖片來源:維基百科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